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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教动态】2023年全市定向培养教师240名!最高补贴4万元

日期:2024/1/25 10:39:16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6-1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7号)精神,我区2023年将定向培养招生小学全科教师6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有意为莲都区教育事业服务,并与莲都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名额与专业

2023年莲都区定向培养教师招生6名,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专业为小学教育(师范),学科为小学全科。

三、招生院校

定向培养工作由杭州师范大学承担2名、丽水学院承担4名。

四、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填报杭州师范大学的,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莲都区教育局,由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举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和体检,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区教育局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在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考生签订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区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五、培养模式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

六、培养经费

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待毕业分配到岗后由区财政予以每人两万元补助(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1万),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政策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正常毕业后必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到莲都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至具有事业编制的农村公办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根据培养计划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区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

咨询电话:

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管理科

0578-2051278

莲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0578-2131763

遂昌:23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7号)精神,现将遂昌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丽水学院。

二、招生计划

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6人,初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7人,高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9人(其中中职教师2人),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人。

三、招生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遂昌县户籍,立志为遂昌县教育事业服务,并愿与遂昌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1.填报志愿。考生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填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遂昌县教育局,由遂昌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遂昌县教育局、培养院校和考生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毕业后回遂昌工作,服务期为6年)。考生签订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签订协议后,未按照协议履职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培养模式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

六、培养经费

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助,采用毕业到岗后补偿形式落实。

七、就业政策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工作岗位由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公办中小学任教。

云和:22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26县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短板问题,2023年云和县计划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22名,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培养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计划定向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需要,能胜任教育岗位,安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

招生对象

报考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具有云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并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分配服从云和县教育局安排。

招生计划

招生录取

定向培养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且已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范围,按照志愿和高考成绩投档,由培养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培养经费

经承办院校正式录取的每位定向委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等费用由县财政补助2万元。由定向委培生本人先支付,毕业到岗后分四年返还,按照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就业政策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与云和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工作岗位由云和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服务期6年。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青田:27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67号),2023年青田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共27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及计划

1.招生(招聘)对象。2023年报考浙江省普通高校、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志从事教育事业,并愿意与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

2.招生(招聘)计划,定向培养院校及岗位

二、招生录取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提前批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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