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29
炎政告〔2023〕2号
2023年6月7日至9日将进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为切实做好炎陵县高考组织保障工作,营造平安健康温馨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日,城区内所有工业、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及其它产生噪声的场所均不得产生影响考生学习的超标噪声。
二、6月7日至9日,城区内所有工程一律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一中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不得安排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任何单位、团体及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鞭炮。
三、6月1日至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一中考点及周边各饮食摊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进行不间断检查,各业主要积极配合,确保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严禁考点周边摊点、门面、文化娱乐场所违规经营、乱摆乱放、销售不卫生不安全的劣质食品和饮料。
四、6月7日至9日,一中考点500米范围内严禁车辆违规停靠,鸣放高音喇叭。6月7日至8日每天的9:00-11:30、15:00一17:00,6月9日8:30-12:15、14:30——18:15对井冈路县文化馆至一中路段、北环路文化馆至原城北小学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五、高考期间,县电力、供水部门要确保一中考点和考试机构24小时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电信、邮政部门要确保道路、通信畅通;公安部门要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六、高考期间,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考点,严禁在考点附近聚众滋事、威胁骚扰考生,严禁传播有关高考及招生录取的虚假信息。
炎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文章来源于:http://gaokao.ljyz.com.cn 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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