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高考的到来,渭源检察发出一份特别的“检察建议”助攻各位考生决胜高考!
给考生们的建议:
1、注意睡眠,调整好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战高考。
2、根据天气情况安排出行计划,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今年考试时间是工作日(星期二、星期三),考生和家长对早高峰的交通因素要有提前准备,避免迟到误考。
3、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准备好考试允许携带的文具用品。
4、孟子曰:“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则不立”。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名考生的基本要求。所以,提醒各位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章纪律,诚信高考!如果考试作弊,相应的处罚是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给家长们的建议:
1、谨防“考题诈骗”陷阱。我国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和答案均有严格的保密规定,现实中漏题泄密的情况很少发生,而且一旦发生,相关人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凡是声称能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均属诈骗。
2、谨防“招生诈骗”陷阱。高考录取期间,可能会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急于求学的心理设局行骗。检察官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慎对待和识别各类招生信息,通过正确的方式、正规渠道获取招生信息,切勿走“捷径”,相信非法中介,上当受骗。
给不法分子的建议:作弊、泄题、替考等行为千万不要有,因为有可能涉嫌触犯以下三种罪:
1、组织考试作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代替考试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群众朋友们的建议:
1、敬请各位居民在小区和楼道放轻脚步、不喧哗,给孩子充足的睡眠;在学校及周边不吵闹、不鸣笛。
2、建筑工地尽量不要进行噪声扰民的作业。
3、请广大非接送考生的交通参与者尽量选择公共交通,绿色出行;遇到学生过马路请主动停车避让。
4、经过考点附近时请减速慢行,并尽量不要鸣笛;公共汽车尽量不用扬声器,减少噪音。
5、遇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请给与理解和配合,服从交警指挥自觉绕行。
6、驾车人员在遇到考生出行困难时,请尽力予以帮助。
7、如有家长朋友驾车接送考生,请您在送完考生后,务必及时将车辆驶离考场。
8、在夜间行车进入或经过小区时,尽量减少鸣笛,给考生们一个安静的休息空间。
寄语:辛勤奋战在学海,汗水扬起成功帆。无烟战场今日起,气定神闲退万军。心态良好细审题,才思敏捷答考卷。全国高考日,愿莘莘学子们胜利归来。
又是一年高考时,无数学子十年寒窗只为这一刻。今年的高考,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显得格外特别,又特别有意义!渭源检察在这里先预祝各位考生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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