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7月10日消息(记者曹美丽通讯员许玉芬张立倪容)广场舞扰民近年来备受诟病,跳舞大妈和居民的冲突也为此不断。宁波市海曙区近日发布《广场舞文明公约》,对全区广场舞提出了三限要求: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
宁波市海曙区目前拥有广场舞队伍近200支,噪音扰民一度引起邻里纠纷。为此,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全区推行《广场舞文明公约》,即对广场舞“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公约要求,在海曙区公共场所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活动时间一般夏令不早于6时30分,不晚于21时;冬令不早于7时,不晚于20时30分;持续不超过2小时,中午休息时间不活动。如遇中高考等特殊时期,自觉缩短活动时间或暂停活动。现场声源处音量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
而在对跳舞者进行“约束”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将为跳舞者提供场地。宁波市海曙区号召全区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广场舞参与者开放。目前,全区有近200家单位为广场舞者提供了活动场所,如该区文化馆的音乐舞蹈排练厅、艺术培训室、多功能排练厅等已免费开放。教育局也向全区有条件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发出倡议,在特定时间段里向广场舞参与者开放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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