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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3/8/9 9:42:25 浏览: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养成教育,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列入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聘用的硬指标。建立教师日常教育引导体系,将师德师风培训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加大教师队伍正面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多层次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严查重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设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实现师德师风教育全覆盖。

26.优化教师管理体制。加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违规抽调、借用公办中小学教师,动态调整编制资源配置,有效发挥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调剂作用。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支持学校到著名师范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引进市外优秀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特级教师和博士生等高层次人才。扩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力度,实施市州培养项目,将公费师范生作为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加大“双师型”教师招聘引进力度,探索职校“双师型”教师自主招聘备案制。探索实施高端人才协议工资的年薪制,继续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重点推进“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根据省职改办的部署,在条件成熟时下放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权,加大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鼓励县区探索教师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共享。

27.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落实“教师素养提升2025”专项计划,实施教师培训重大示范项目。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通过建设特级教师工作站和“四名工作室”,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发挥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标准,推进研训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有株洲特色的教师培训课程。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0%。全面实施“株洲动力谷人才计划”。建立职业院校、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的人才库,鼓励其研究方向与我市轨道交通、通用航空、陶瓷、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相结合。完善高技能教师人才培养体系和留人保障机制,提高本地院校“双师型”人才留存率。

(九)切实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28.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以弱势人群和薄弱地区为重点,补齐短板,兜住底线,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家长法定责任。保障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将特殊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总量,要求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好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市县两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为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开展评估鉴定、教育转衔与安置等专业指导与服务。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每5个残疾儿童,建设一间资源教室,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入园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落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9.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品质优良、行为规范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2022年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占比不超过5%,“十四五”期间,这一比例保持只减不增。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强化政府义务教育办学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满足社会个性化教育需求。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分类扶持和分类监管制度。实施民办教育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采取政府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停止审批设立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强化收费监管,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年度检查、信息公开等机制,完善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制度。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30.全面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督导、巡视、巡察,完善信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教育领域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维护教育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现代化。支持鼓励大学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开放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引领全市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株潭一体化,全面加强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十)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31.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能力。抓住“数字基建”发展机遇,推进教育网络环境建设,落实“年度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建设教育城域网,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宽带接入率、乡镇及以上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网络学习空间普及率和数字校园覆盖率均达到100%。探索5G和人工智能等条件下的教育新形态。建设好“株教云”综合创新服务平台和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系统,逐步实现资源平台、管理平台的互通、衔接与开放。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行动,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信息技术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教师信息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新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开展多形式的信息技术竞赛活动,全面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实施“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支持教师治理、教师教育、教师教学的新路径。

32.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成互联互通、多级分布、覆盖全市、协同服务的市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并与国家、省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联通。参与建设省级“千群万课”农村网络联校群,组建不少于200个农村网络联校群,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学校,实现不少于1000门次课程教学同步实施、教学资源同步共享,着力解决农村学校课程开设单一、师资数量和素养不足等问题。参与建设“千人名师”网络教研联盟,以中小学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为领衔人,以学科、学段为组建基础,打造不少于100个名师领衔的网络教研联盟,实现义务教育学科及教师全覆盖。实施“精准帮扶”网络扶智攻坚行动,利用好“湖南省教育精准扶贫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精准推送资源、精准培训教师、精准帮扶资助。

33.推进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示范行动,争创“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四五工程”,遴选一批示范县市区、示范学校、示范农村网络联校群和示范学习空间,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设置“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确定一批试点学校,探索出50个涵盖各学段、各学科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创新应用示范模式,开展50个“教育信息化应用”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与国际领先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开展“互联网+”专业建设试点。

(十一)强化特色品牌学校培育

34.做好品牌培育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株洲市品牌学校培育五年行动方案,设立品牌学校工程专项,以“质优+名师+名生+名气”为创建标准,以特色发展作为品牌学校培育的切入点,采取分段渐进式培育模式,提升市二中、南方中学等现有品牌学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高起点高标准新建学校,确保建成一所新学校,打造一个新品牌。主动对接国内先进地区,全面融入长株潭一体化,引进一批知名教育集团或机构来株办学。深化集团化办学,采取“名校+新校”“联盟+”等方式推进名校建设,到2025年新引培11所以上普通中小学品牌学校。培育产教融合的职教品牌,创新校企合作模式,精准匹配产业发展需要,打造5所高水平创新型国内一流职业院校。

35.实施品牌培育人才提升计划。坚持向教育专家借智引智,增强培育工作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品质发展。举办品牌学校培育高端研讨会。举办品牌学校培育高级研修班,组织品牌培育对象学校校长、主任和有关教育管理干部赴国内知名院校、教育发达地区进行专题研修学习。开通引进名师名校长绿色通道,引进一批高校知名教授创办驻校教研教培工作室,广泛开展品牌学校培育教育科研,以科研促进品牌培育。

36.做好品牌学校推广。依托优质学校分别建成高中、初中、小学、学前品牌学校培育工作室,以工作室为单位,围绕品牌培育,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合作、项目移植等活动,带动成员学校逐步提升。加大学校品牌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和自媒体等宣传途径,通过专栏、人物专访、教育采风等多种形式,推广学校定位、学校精神和学校特色,宣传名校、名师、名生。举办年度品牌学校开放日活动,集中展示学校品牌培育风采,推动学校同行间交流,向社会公众展示品牌培育情况,推动学校品牌的开放输出,提高品牌学校知名度、美誉度和师生、家长对学校的接纳感、自豪感、归属感。全面落实“六个好”要求,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创建一批全国全省全市文明校园。

五、重大工程(一)学前教育普惠工程落实县市区政府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支持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进一步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移交和使用,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巩固在90%以上。指导县市区对照评估指标,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三个方面补齐短板,争取到2025年,全市80%以上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二)乡村教育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育水平,打造60所“株洲市最美村小”,争取2025年前50%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按照国家标准保障教学点多功能教室(或多媒体教室)、图书室、综合器材室等教室配备,保障完全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计算机教室配备。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其办学条件。设立专项资金对教室灯光、计算机、多媒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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