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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涉及江蘇1起

日期:2023/8/4 0:11:58 浏览:

人民網南京7月4日電公安部4日公布網絡謠言打擊整治專項行動第二批10起典型案例,涉及江蘇1起,為江蘇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吳某某編造“小學生被老師打死”網絡謠言案。

具體通報如下:

山東公安機關偵破張某某等人實施敲詐勒索案

2023年3月以來,山東張某某等3人運營多個“網絡大V”賬號(粉絲數過百萬),專門編造發布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虛假信息,並使用多個賬號相互轉發評論進行炒作,借機向受害單位及個人進行敲詐勒索,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山東聊城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已查實該團伙作案7起。目前,公安機關已對3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廣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陳某某編造“被綁架索要50萬贖金”網絡謠言案

2023年4月,廣東陳某某為吸引流量、迅速漲粉,在廣東深圳某地自編、自導、自演了“自己被綁架”、綁匪“索要50萬元贖金”的視頻。相關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大范圍傳播擴散,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廣東深圳公安機關依法調查,陳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禁言措施。

湖南公安機關依法對不履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義務造成網絡謠言大范圍傳播的某短視頻平台進行行政處罰

2023年4月,一段已被官方辟謠過的謠言信息在湖南某短視頻平台大量傳播擴散,累計播放206萬余次,轉發8.3萬余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湖南長沙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該短視頻平台因網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導致相關謠言視頻在該平台大量傳播擴散。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對該短視頻平台依法作出責令整改、行政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吉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宋某編造“女婿因家庭矛盾將妻子一家三口滅門”等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吉林宋某為吸粉引流、牟取利益,在網絡平台編造發布“女婿因家庭矛盾將妻子一家三口滅門”“男子上訪回來殺死村官全家六口”等謠言信息,相關謠言信息在當地一定范圍傳播擴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宋某通過上述謠言信息累計漲粉10余萬人。經吉林四平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宋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宋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關停措施。

黑龍江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陳某某編造“小區發生連環殺人案致三人死亡”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黑龍江陳某某為博取關注、吸引流量,在明知“黑龍江七台河某小區發生一起打架斗毆事件致2人輕傷”的情況下,仍在某網絡平台編造發布“小區發生連環殺人案致3人死亡”的謠言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經黑龍江七台河公安機關依法調查,陳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陳某某進行行政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關停措施。

雲南、河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趙某某、曹某某編造“女網紅赴緬北示愛,遭威脅無法回國”網絡謠言案

2023年5月,吉林趙某某(粉絲7.2萬)、河南曹某某(粉絲95.2萬)為博取流量關注,在雲南瑞麗通過短視頻平台直播時編造發布“河南女網紅赴緬北示愛被滯留”“人在緬甸回不去國內”等謠言信息。該謠言信息被大量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雲南、河南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趙某某、曹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分別對趙某某、曹某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均採取關停措施。

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王某編造“學生高考當天,被撞身亡!”網絡謠言案

2023年6月,內蒙古王某為博取關注、吸粉引流、賺取佣金,在某網絡平台編造發布“學生高考當天,被撞身亡!”的謠言信息,引發一定范圍傳播擴散,造成不良影響。經內蒙古通遼公安機關依法調查,王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關停措施。

山西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田某某編造“女幼師給幼兒園男童喂避孕藥”網絡謠言案

2023年6月,山西田某某為吸引眼球,在某網站平台編造發布“女幼師給幼兒園男童喂避孕藥”的謠言信息,引發大范圍傳播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山西太原公安機關依法調查,田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田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關停措施。

江蘇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吳某某編造“小學生被老師打死”網絡謠言案

2023年6月,江蘇吳某某為博取關注,在網絡平台編造發布“某小學四年級學生不幸離世,被老師打死”的謠言信息,引發大范圍傳播擴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經江蘇鹽城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吳某某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吳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其造謠網絡賬號採取關停措施。

浙江公安機關偵破張某某等人編造網絡謠言非法牟利案

2023年6月,某科技網絡公司為吸粉引流、牟取利益,利用購買的大量某網絡平台賬號,使用人工智能軟件自動生成虛假視頻,在網絡平台編造發布“紹興上虞化工廠發生重大火災”等謠言信息21條,相關謠言被播放161萬余次。經浙江紹興公安機關依法調查,該科技網絡公司法人張某某、股東陳某某、員工湯某某3人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張某某等3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扣押涉案電子設備21部,關停造謠網絡賬號300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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