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25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和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鸟语花香、窗明几净、秩序井然、书声琅琅、其乐融融”的办学愿景,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师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汤来友
副组长:吴军骆晓阳俞磊陈汉清
组员:姚其兵俞全周盛兴强宏伟方建强郑起明 肖鸣方向骆辉程俊陈昆运潘小芬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姚其兵兼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时间名额及对象
1、时间:每学年度,考核工作从第一学期初至第二学期末,评选结果于第二学期末公示。
2、对象:该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中层以上干部)。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关心集体,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敬和同行的好评。
3、热爱学生,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认真备课,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深受学生、家长欢迎。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评选程序
1、教务处、教科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制定考核细则,按照细则对教师教学、教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时间从第一学期初到第二学期末。
2、各处室将教师量化考核成绩汇总并按比例折合成分值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统计考核结果,择优上报领导组审定。
3、教师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相关材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省、市、县级优秀在校级优秀的基础上推荐。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要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师生和家长监督。
(二)评选办法
原则:教务处是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师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以教务处为主、相关职能处室共同参与考核。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教师工作制定相应的量化考核细则,并将考核和对教师的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第二学期末将每名教师本学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成绩按本方案规定的比例折合成分值,交教务处汇总上报领导组。
具体办法:
1、师德师风、工作态度(5分)
(1)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得5分。
(2)严重违规违纪,评优一票否决。情节轻微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分值。
2、工作量(10分)(附加2分)
周课时(含行政、行管课时)达到标准工作量,得10分,每少一节扣0.5分;周课时超过标准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5分,封顶12分。
3、出勤(10分)
每请事假一节扣0.5分,病假一节扣0.25分,扣完为止;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每次扣1分;不参加年级会议每次扣1分(公、病假除外)。
4、教学资料上交(5分)
教学计划、总结及其它教学资料(如继续教育、校本培训资料等)按要求及时上交。每项资料迟交每次扣0.5分,不交扣1分;质量不合要求,敷衍了事每次扣0.5分。
5、教学任务完成情况(5分)
按学校及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计划要求,按时完成所授学科教学任务。未完成,又未向教务处说明事由(备案)的,视情况扣除相应分数。
6、教学成绩(15分)(附加5分)
(1)承担多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所授班级最好成绩计分,凡达到该学科年级平均分的记15分;
(2)按年级平均分的离均差,满分为150分的学科每3分划为一个档次,满分为100分的学科每2分划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各增、减1分(小数部分四舍五入),教学成绩项目封顶20分;
(3)学年度得分取两学期平均分计算;
(4)对体育、音乐、美术等公共基础素养课逐步实行考查制度,具体办法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7、学生满意率(10分)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以班级为单位,全体学生对授课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学生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级,通过调查获得教师的学生满意率。同时授几个班课的教师,将各班得分平均,为该教师最后得分。学年度得分取两学期平均分计算。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满意率
95%以上
90%以上
85%以上
80%以上
75%以上
70%以上
65%以上
60%以上
55%以上
50%以上
50%以下
得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注:以上7项考核责任主体为教务处,其它部门配合。】
8、备课、听评课和作业(15分)
此项考核责任主体为教科处,详见附件1《教师备课、听评课、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化考核细则》
9、教科研(15分)
(1)教科研常规工作:认真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教科研活动(包括会议、公开课、培训、学习等);
(2)学生获奖: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生竞赛活动;
(3)教师获奖: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论文评比,论著发表、课题研究、校本课程开发、精品课程建设等。
此项考核责任主体为教科处,详见附件2《教师教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10、公共财产、卫生管理等(5分)
(1)学校为教师配置的办公桌椅、教辅设备等公共财产的管理;
(2)教师办公室卫生、教师车辆摆放等。
此项考核责任主体为总务处,详见附件3《教师公共财产、卫生等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11、学校其它工作(5分)
(1)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情况;
(2)教师参加教职工会议情况;
(3)教师参与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双拥”单位创建等活动情况;
(4)学校要求上交的各种材料(如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表、个人信息表等)以及学校布置的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此项考核责任主体为校长办公室,详见附件4《教师参与学校非教学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1、受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
2、不服从学校分工与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运行;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
4、教学工作失职,教学质量倒数第一;
5、态度恶劣,谩骂、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它言行不当,导致师生关系紧张矛盾尖锐;
6、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私自调课;
7、无故旷课,或多次私自停学生的课,或赶学生出课堂,影响恶劣;
8、随意征订教辅读物,或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或从事有偿家教。
8、发生过教学事故。
六、病假、事假、产假不参加本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
七、本《方案》由教师教育教学综合测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繁昌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繁昌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繁人社【2012】130号)和县教育局《繁昌县非义务教育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繁教【2012】8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绩分配、积极慎稳的原则
(二)坚持学校自主、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决策、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一)行政人员:副校长、中层干部
(二)在编在岗教师
(三)工勤教辅人员
四、学期考核绩效工资的构成
1、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2、发放时间:2013年元月起执行,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在每学期末发放。
五、考核细则
学期考核内容由师德师风、工作量、考勤、教育教学成绩、教科研成果等组成。
(一)师德师风
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200元,依据《繁昌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月考核方案》考核办法,凡有扣发月考核绩效工资50%者,扣发该项奖金。
(二)工作量
满(超)工作量,按每学期1500元发放,任课教师超工作量部分在办公经费中发放,按每超1节20元发放;教师自然缺工作量者,按每缺1节扣10元核算,直至扣完工作量奖为止。
(三)考勤
考勤按每学期1500元发放,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活动、业务学习(校本培训、教研活动等),履行教学(上课、监考、阅卷等)责任。如果因病、因事请假,授课教师按每节(次)、工勤人员按每天(次)扣除20元核算。
(四)教师教学过程综合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综合考评奖依据《繁昌二中教职工教学工作综合考评方案》执行。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满分奖金额为600元,依据得分率计算。(见附件四)
(五)教师教学效果考核:
1、高一、高二年级教师教学效果依据《繁昌二中高一年级教师教学效果奖考评方案》和《繁昌二中高二年级教师教学效果奖考评方案》执行,每学期考核一次,参考依据为该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2、高三年级教师教学效果依据《繁昌二中高三联考激励方案》执行,每学期考核两次,第一学期参考依据为皖南八校第一次和第二次联考成绩,第二学期参考依据为皖南八校第三次联考成绩和芜湖市高三模拟考试成绩。(见附件三)
(六)行管工勤人员工作考核:
行管工勤人员工作的考核依据为全体教师在学期结束时对行管人员进行测评的满意率,满意率在80%以上的不授课的行管人员奖金额为1100元,授课的行管人员奖金额为550元。满意率在80%以下的,不授课的行管人员每差一个百分点在总金额中扣除10元,授课的行管人员每差一个百分点在总金额中扣除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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