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设置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五、艺术类、体育类各批次志愿设置
1.艺术类各批次的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设置2个单独志愿,1个为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为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校考阶段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声乐)、音乐类(器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1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的志愿设置
体育类专业招生分为本科批次与高职(专科)批次。
(1)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艺术类、体育类的录取安排
艺术类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A阶段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高校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专业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10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2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填报办法均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六、录取程序规定
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如下顺序依次进行: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和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三个批次同步录取,不得兼报),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
2.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3.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工作,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4.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A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依次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再进行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
七、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即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
当若干名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普通本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按照同分考生排序从先到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即若干名同分考生中,语文成绩较高的考生排序在前,计算机投档系统先检索其志愿并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则按数学成绩排序,以此类推。
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平行志愿均实行一次投档,如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等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要求而被退档时,该考生电子档案将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如院校专业组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尚有余缺计划的,也不再接收同一志愿其他考生的第二次补充投档。如考生因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只能参加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的录取。
八、填报志愿的要求
1.关于征询志愿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本科批次(含A阶段、b阶段)志愿、普通高职(专科)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参加天津市征询志愿的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照市高招办公布的征询志愿填报安排,填报征询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的院校专业组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专业组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职(专科)批次的院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放弃志愿的规定
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含A、b阶段),只能参加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拟放弃某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报考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束前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办同意后报市高招办;若该院校专业组录取已经结束,则不得放弃。
第二部分
填报志愿的程序和基本原则
一、填报志愿的程序
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解决志愿填报期间的困惑,市考试院专门开发了“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供考生和家长免费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系统因其权威性、公益性、便捷性和精准性,受到了考生和家长的欢迎和一致好评。今年,为了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市考试院再次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前,可以通过辅助系统,查询今年各院校专业组在津招生计划和上一年度录取信息,了解熟悉今年各批次志愿设置情况,并通过条件过滤,筛选关注,逐步聚焦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院校专业组,生成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草表。考生和家长不需要通过社会上的有偿咨询服务、“志愿卡”或高价志愿指导,就可以形成比较精准的填报方案。考生填报志愿,基本可分为5个阶段进行:
1.各中学通过考生和家长会等方式培训、布置填报志愿的相关安排
各中学根据情况组织考生及家长召开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培训会,具体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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