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控的公告》,确定监督检查范围及重点,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考试环境。
二是分工负责。成立“护考小组”,采取包片负责、逐一落实区域责任,对辖区内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场所进行检查、巡查,重点检查各学校、居民区附近的建筑工地。
三是规范程序。各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限时作业制度,其余时间严禁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提前2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待联合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同时要将批文、施工工艺、施工时间、地点等夜间施工具体事项,向附近噪声敏感区(居民小区)张贴公示公告。
四是重点防控。在考试当天,各考场500米范围内一律禁止施工(室内装修),餐饮业等经营场所高音广播喇叭一律禁放,机动车辆一律禁鸣,并加大夜间违法施工行为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巡查。不定期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巡视检查,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噪声持续超标、超时作业、严重扰民的施工单位,予以加收超标排污费和严格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包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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