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09
高考加油!
2022年6月2日,高考前夕,靖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收到二审法院关于万某某诈骗案的退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打算对罪犯万某某进行收监,但万某某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因为其有子女正在参加高考。靖远县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到万某某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高考结束后收监,仍在法定期限内,经慎重考虑,决定对其暂缓执行。
当执法遇上高考,靖远法院兼顾法、理、情,选择柔性执法,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高考是人生的重要节点,父母的过错不应该成为子女参加高考时的负担。法律并不是冷酷无情的,公正司法与柔性执法的有机融合,才更能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温情。
高考结束后,靖远县人民法院将依法对万某某立即执行刑罚。
图文:刑事审判庭叶鹏飞团队
原标题:《靖远法院刑事审判庭:执法为高考“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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