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高考网 > 金堂县 > 正文

用行动向高考致“静”

日期:2023/6/15 12:57:12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5-26

好风凭借力

送你上青云

你们的中、高考

我们“生”情守护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拉开帷幕

为了能给莘莘学子

营造安静舒适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金堂县六部门联合发布

中高考期间禁噪相关事项通告

通告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我县2023年中高考期问禁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至14日,全县各类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在白天进行噪声超标的施工作业。禁止在每日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音污染的建设施工(工程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二、禁止生产加工、餐饮和文化娱乐噪声干扰群众生活和休息,严格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嗓声标准》2类标准(昼间:6:00时至22:00时不超过60分贝;夜间:22:00时至6:00时不超过50分贝)。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22:00时后排放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禁止在城市区城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污染,避免干扰群众生活和休息(救援车和救护车除外)。

五、高考期间(2023年6月5日20:00时至6月8日18:00时)和中考期间(2023年6月12日20:00时至6月14日18:00时),禁止全县考点周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混凝上浇筑和电锯、切割机等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禁止在县城及周边区城进行露天商业促销活动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经管性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拒绝或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最后

小编再次呼吁大家

为学子们尽一份绵薄之力

用“静音”行动为孩子们加油

让孩子们专心备考,考出成绩,考出水平!

原标题:《温馨提示_用行动向高考致“静”》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文章来源于:http://gaokao.ljyz.com.cn 高考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你可能会喜欢
    没有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